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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剑 会员
Joined: 09 Apr 2009 Posts: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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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: Thu Apr 09, 2009 3:20 am Post subject: 对抗中共的战略战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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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抗中共的战略战术
军事上
最开始采用小分队,机动战的方式,开始与中共敌对势力做零星的战斗——薪火可以燎原,只要大家纷纷举起反抗中共的火把,最终必然形成燎原之势,从而彻底葬送中共。
阵地战和运动战,当燃烧中共的薪火遍地开花之际,小分队可以会师形成更大的部队,这时可以考虑和中共打阵地战和运动战,最终赢得战胜中共的战役。
政治上
以建立人人平等的法治社会为目标,以建立信仰、言论自由,信仰平等的社会为目标,以建立民主选举、互相制衡的现代民主政府为目标。
军人不以军职身份参政,军人可以参选议员和总统,但必须先辞去军中职务,并且当选议员或总统后也不能恢复相应职位。
严防政府的腐败,当然,从制度上,因政府没有随意使用国库的权利,且帐务要公开,而且政府首脑和国家议员都是从民众中且由民众定期选举产生,这样从根本上防范了政府腐败的发生,但作为大陆人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,社会和政府仍应严防政府腐败的现象。
完善司法体系,在法律(法官、陪审团)面前,政府和平民平等,所有人均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。
经济上
无代表权无征税,起义部队所到之处,组成人民政府,由人民自行选出在政府中的代表,无代表权的乡村、镇、市不予征税。所征税赋和战利品统一归政府所得,由政府统一支配,支付军饷,赡养军属,使军队人员无后顾之忧。
国库资金的使用统一由民选代表监督,也就是只有民选代表(也就是议会)才能征税,也只有民选代表才可以使用税赋(支配权在议会,办事权在行政政府,行政政府办事所需费用必须经由议会批出并由议会监督使用)。
即使在战争中,亦不得剥夺平民的财产,或无偿占用平民的房产、财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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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剑 会员
Joined: 09 Apr 2009 Posts: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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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: Thu Apr 09, 2009 9:20 am Post subject: 组织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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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上
所有起义的民众,包括军队均有统一的建制。10人设一班,设一班长一副班长,由班长指挥;三班设一排,设一排长一副排长,由排长指挥;三排设一连,设一连长一副连长,由连长指挥,一连人数算上正副连排长、炊事班等,共约100人左右;四连设一营,设一营长一副营长,由营长指挥,一营人数大约400人左右;三营设一团,设一团长一副团长,由团长指挥,一团人数大约1200人左右;五至六团设一师,设一师长一副师长,由师长指挥,一师人数大约六七千人;三至四个师设一军,设一军长一副军长,由军长指挥,一军大约三万人;三到四军设一集团军,设一集团军军长和副军长,由集团军军长指挥,一个集团军大约10万人;六到八个集团军设大陆陆军,设一总司令和副总司令,由总司令指挥,陆军常备军大约60到80万,战时兵力可以根据需要扩充20%到50%,即达到70至120万。
班长阵亡或负伤暂时不能指挥时,由副班长代替或由副班长暂时代替,同时由连长委任新的副班长,如战时无法及时沟通,则由排长指任,如仍无法沟通,则由新班长自行指任,在副班长暂时代替指挥的情况下,职位暂时不变;排长阵亡或负伤暂时不能指挥时,由副排长代替或暂时代替,由优先的班长顶替副排长之职,优先次序在日常决定,如果出缺,按前面的顺序递补,暂时代替指挥的情况略;连长阵亡,则由副连长代替,由优先的排长递补副连长的职位,其余同前。营长阵亡时,由副营长代替指挥,由优先的连长递补副营长的职位,但必须由师长委任,其余同前。军长阵亡,由副军长指挥,由优先的师长递补副军长的职位,但必须由总司令任命。其余类同。
所有起义民众和部队要互相承认,遵守共同的建制,以及共同的事业目标。
排长相当于村长,连长相当于乡长,营长相当于镇长,团长相当于县长,师长相当于郡市长(管理数个县的市),军长相当于省长,集团军军长相当于大区区长(如华北区),总司令相当于国家总统。战时由各部队首领暂时代行相应行政地区的行政首脑职务,部队首长要担负组建民选政府的责任,并监督民选政府的运作。最终战胜中共之后,军队首长将交出行政权力,在战时,在相对平静的如后方的省市县、镇乡村,条件具备的,可先行民选行政首脑,军队可投入到其他地方进行战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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